鍛件成本的構成可按生產費用的經濟用途來劃分,按經濟用途劃分的費用項目稱為成本項目。鍛造加工廠根據財務部門的規定,一般分為原材料、燃料和動力、工資及附加費、廢品損失、車間經費和企業哲理費等六項。對于鍛造生產,成本項目的劃分大致如下。
1.原材料指構成鍛件實體而消耗的鋼材(扣除可回收的廢料,如毛邊、連皮、料頭等的價值)。
2.燃料和動力指直接用于生產鍛件的外購自制的燃料和動力(電力、蒸汽、壓縮空氣等)。
3.模具指直接用于生產鍛件的各種模具。
4.生產工人的工資及附加費指直接參加鍛件生產的工人工資及按規定比例提取的工資附加費。
5.廢品損失指生產過程中因廢品所發生的損失。
6.車間經費指為管理和組織車間生產所發生的費用。車間經費包括生產工人以外人員的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辦公費、生活用水電費、輔助材料費、固定資產(設條和廠房)折舊費、修理費、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勞動保護費、運輸費、外部加工費、在制品的盈虧和毀損及其他費用。
7.企業管理費指為管理和組織全廠生產所發生的費用。對于綜合廠的鍛造車間則按比例分攤該項費用。企業管理費包括:企業管理部門的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勞動保護費、設計研究試驗及檢驗費、倉庫經費、警衛及消防器材費、職工教育及培訓經費、利息支出、工會經費、獎勵支出、材料和半成品及成品的盈虧和毀損、銷售費和其他。